第五节 矿山水灾防治技术
一、地下矿山水灾概述
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渗水或涌水现象。矿山水灾的水源有两类:地表水和地下水。
(一)矿井突水
矿井突水是因井巷、工作面与含水层溶洞、溶穴、陷落柱、构造破碎带等接近或沟通而突然产生的出水事故。
(二)地面塌陷
岩溶矿床疏干排水后,地表往往产生塌陷,对矿山建设及周围环境的危害极大。
(三)破坏水资源
疏干排水作为矿山主要防治水手段时,改变了天然地下水流场,不仅补给区的地下水不断补给矿坑,而且排泄区的地下水或地表水又反向补给矿坑。
(四)井下泥石流
矿床疏干或巷道揭露破碎带时,常伴有泥砂随水涌入矿井,发生泥石流事故。泥石流不仅摧毁设备,甚至可能造成人身事故。
(五)片帮、崩落
巷道、采场遇含水的松散岩体或有软弱结构面的岩体时,在地下水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巷道侧帮、顶板易发生片帮、崩落事故。
二、地下矿山水灾防治
(1)水灾安全防治技术一般要求
(2)矿山防治水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避 ”综合治理措施。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矿山应成立相应防治水机构,配置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防治水及抢险救灾设备,建立探放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