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考试时间通知如下:
2023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23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