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开消息,省内三门峡市今年将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并提出了相关基层利好举措,其中一项涉及村医养老。
全市乡村医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据公开信息显示,三门峡为着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推动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落实村卫生室多渠道补偿政策和基本运行经费补助。
除此之外,在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将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到50%。
并落实基层医生生活补助制度,对在乡镇、社区工作的基层全科医生发放岗位津贴,基层全科医生收入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获得收入的70%以上用于团队内部分配。
乡村一体化内,村医养老、身份迎转机
目前乡村医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全国并不多见,大多乡村医生养老问题解决途径仍为在官方指导下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显而易见的是,村医能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大多得益于"乡村一体化"的推进。
而显然“乡村一体化”带给村医的惊喜,并不仅限于养老解决的“更优化”。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九条措施》的通知,在其强调的九项举措中,有一项明确提出,要加快乡村一体化的深入发展。
文件强调,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聘安排,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合同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五险一金”等待遇,同时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
从福建省的政策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此举措推进后,村医的身份与地位将实现真正的转变,村医岗位在与公立医院接轨后,“赤脚医生”的时代正式被终结。
养老待遇、身份地位,甚至是编制,在乡村一体化的体制下都将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