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风险的主要情形:
(1)为客户开立账户时不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常用条款;
(2)不按规定存放、管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违反规定动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3)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之前未按规定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
(4)客户开立账户时未按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5)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6)违反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
(7)客户资金不足而接受其买入委托,或客户证券不足而接受其卖出委托;
(8)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
(9)在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中违反规定委托或招聘不具有受托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或者产品销售活动;
(10)向客户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
(11)不按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査询制度、客户回访和投诉处理制度等。无法对营销人员在客户开发、客户招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客户在营业时间不能随时查询其账户及交易信息和公司业务经办人及证券经纪人执业信息;
(12)违反规定在法定营业场所之外办理客户账户管理相关业务;
(13)超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的营销活动、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14)在法定营业场所之外设立交易场所为客户提供现场委托服务;
(15)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