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工程建设各方应进一步增强工程造价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造价风险防控措施。在编制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时,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应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17号)的规定,经市场询价综合确定主要材料价格。
二、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各地近期应加强监测主要建材市场行情,对价格波动较大的水泥等主要建材,必要时增加价格信息发布频次和预警信息,为建设各方应对价格波动提供参考依据。协调在建项目参建各方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因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引起的工程质量安全潜在风险。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