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31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3 号)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莲人社〔2022〕55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我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丽水市莲都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区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的人员,其中自主评价申报对象为我区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职称评审申报等级为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资格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工程师资格: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