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市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含)以上,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
(2)提供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
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有2位高级工程师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附高工证书)。
若申报人提供2篇以上论文或项目技术工作总结的,应确认其中一篇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4)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6)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