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电气装备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电气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通知如下:
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提交论著时,申报人员须提交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提交论文时,申报人员须提交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要求作者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已发表论文需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同时应在材料申报日前正式刊登,仅有论文录用证明而未见刊的论文视作未发表。
3、提交项目技术总结供评审时,要求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同时提供上传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由2位正高级工程师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
(二)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人员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三)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四)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