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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局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要求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2.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1项以上。

  3.参与完成建设工程项目1项以上。

  4.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或在处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

  5.参与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

  6.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7.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三)《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要与一览表“申报专业”、材料袋目录中“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保持一致,务必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四)报送材料按顺序放于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一律选用牛皮纸质,材料袋外附“宿迁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请各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统一上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宿财综〔2021〕16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72元。请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将相关费用交至局计划财务处。

  (六)报送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8月11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27-84387295

  联系地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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