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社局、党史方志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和市人社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2〕51号),现将泰州市2022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程序,做好审查、公示、 推荐等各关节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完整。所有上报的纸 质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审核后签字印章并注明日 期。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 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 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二)各市(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区)党史方志办会 同当地人事职称部门复查,并将《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 子版发至邮箱 tzszdab0163.com.复查内容包括: (1)申报材 料的合法性。审查申报人是否是专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 员,且满足所申报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资格条件。(2)申报材料 的完整性。审查申报人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 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种类、格式、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规定和文件要求。(3)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 出现空白或前后经历不衔接的情况,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审 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签名,是否有所在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 见、加盖公章是否齐全;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申报人 提交的证书、业绩成果、经历能力证明、论文是否真实有效,是 否能如实佐证、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申报人提交 的证书证明材料,审查申报人在表格上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 否真实准确。
市直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