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社局、党史方志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和市人社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2〕51号),现将泰州市2022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 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材料。
2.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1) 的顺序和要求,区别"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 装订成册(初级可不分册装订),每册应有封面及目录,封面无 特定样式。以上分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打 印)、《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 3)、《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 4)等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装盒(袋),并在材料盒(袋)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附件2)。
3.上传照片统一为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100-200kb)。
4.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的,须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时,须出具由本单 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岗位数额使用情况说明(内容包含本 单位岗位数总额、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比例及聘用情况等), 否则不予接收。
5.每份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6.申报材料请装入与材料厚度相当的档案盒(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