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网络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网职〔2022〕1号)要求,现就参评对象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 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