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 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号)精神,现将我市 申报评审律师、公证员专业中级资格及司法鉴定专业初级资格申报人员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专职从事律师、公证业务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由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从 事司法鉴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