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精神,2022 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于 4~7 月份进行。现将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书面材料报送内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书面材料报送内容
1.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需报送《2022 年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卷宗》,并根据目录中所列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卷宗材料主要包括:
① 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② 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③ 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④ 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⑤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⑦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⑧ 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⑨ 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⑩ 任期内案例分析报告 2 篇(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
⑪ 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⑫ 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⑬ 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⑭ 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⑮ 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请在该材料空格处填上申报人员姓名)。
上述 15 项材料请从“申报人员个人声明”页起,由前至后编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 份(需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限申报高级职称提交)。
3.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高级职称的 5 份,申报中初级职称的 10 份,其中 1 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4.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 份(纸质版主管部门盖章,并报送电子稿)。
(上述材料相关电子表格请在邮箱 gbc82703450@126.com中下载,密码:8182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