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精神,2022 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于 4~7 月份进行。现将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对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 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 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 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 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