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拟于9月进行,现将有关申报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 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 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 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4、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业、非 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