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型式
1.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2.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4.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二)设置泡沫站的要求:
(1)严禁将泡沫站设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
(2)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3)当泡沫站设在室内时,其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系统测试
1.喷水试验
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
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目的:检查泵能否及时、准确启动,阀门的启闭是否灵活、准确,管道是否通畅无阻,到达泡沫产生装置处的管道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喷泡沫试验(低、中倍数)
(1)选择最不利储罐进行试验。
(2)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
(3)喷泡沫时应测量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
(4)对发泡倍数进行测量。
(5)对系统自开启消防泵至泡沫混合液输送至最不利储罐的时间进行测量,该时间不应大于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