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考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①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③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⑤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