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2月20日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2023年上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8日。
(三)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3日。
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网上办理转考时,因身份信息与系统不一致无法办理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1.身份证号有误的: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非正常升位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有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转入专业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专业计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若不满足条件,则须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