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或注册政务网帐号
1) 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2) 未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完成注册 。
3) 登陆成功后,通常会自动进入【个人中心】, 点击左上角logo可重新进入首页。
2.进入转至外省申请端口
在首页中搜索“课程跨省转移”如下图,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审核】的【在线办理】
3.仔细阅读相关承诺书
考生若对相关承诺无异议,可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进入下一步。
4.填写申办人信息
【选择专业(准考证)】后,系统会自动确认并列出考生所选准考证的可转出课程。
【转至省份】所选省份以及填写的【外省准考证】,考生需确保其与【上传申请材料】的准考证信息一致。
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申请】。
5.上传申请材料
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外省准考证等材料,考生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可识别性 。
如有疑问请咨询省考籍科。
考生上传并确认材料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
若对申请存在疑虑,可点击【暂存】,稍后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件】→【草稿件】,在草稿件列表下【继续申报】
稍等片刻,提交申请完成后,可见如下页面,
6.查看申请状态
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可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
当考生申请被驳回、需补齐补正时,均会收到短信通知。
6.1.提交成功受理待一级审核
考生提交成功后,办件便进入【已申报】状态,办件环节为【网上申报】。
此时需考籍所在地审批,具体如下:
社会考生的转出申请一般由区自考办审核。
系统考生的转出申请通常需委托单位审核。
助学班考生的转出申请则由主考学校或学习服务中心审核。
6.2.一审通过 考籍所在地审批待三级审核
考生申请经考籍所在地审批通过后,便进入该状态,办件环节为【考籍所在地审批】。
此时需要省考籍科进行审批(省级审批)。
6.3.省级通过省级审批最终结果
考生申请经省级审批通过后,便进入该状态,办件环节为【省级审批】。
此时,需要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外省”)的自考办申请【外省转入】,
考生在外省完成【外省转入】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可在【我的办件列表】中【查看】办件最终结果。
通常,【处理意见】显示外省回执的结果为【外省接收】或【外省拒绝】,意味着本次办件结束(办结)。
6.4.不予许可办结审核驳回、外省拒绝
考生申请一旦被驳回,将会收到短信通知,办件便已办结(不予许可办结)。
考生满足转考要求后,可在下次转考开放时间再次申请。
若考生申请被一审驳回(考籍所在地审批驳回),在办件中会展示如下审批信息。一旦驳回,在本次转考申请时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如有疑问,联系考籍所在地。
类似地,若考生申请被省级驳回(省级审批驳回),则在办件中会展示如下审批信息。一旦驳回,在本次转考申请时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如有疑问,咨询省考籍科。
6.5.退回修改 补齐补正
在申请过程中,发现考生的转考申请信息存在问题但满足转考条件,通常不会直接驳回,而是将考生的申请做退回修改处理。等考生补正补齐后,重新进入待一级审核状态。
申请被退回修改后,会收到短信通知,而考生通常需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如下操作:
考生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可查看【补正件】的办件信息
点击【补齐补正】
再次申请修正信息,提交后,如下图
办理状态为【补齐补正】
稍等片刻,办理状态更新为【补正完成】。考生的申请重新进入上述待一级审核状态。
7.常见问题
1.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考生服务平台未查到准考证信息】,如何处理?
答:说明考生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帐号所关联的身份证号,在系统里面找不到相应的准考证信息。
在满足第2节提及的【申请转至外省条件】前提下,大概率是考生的注册信息存在问题,考生需先完善注册信息,再进行转考。
2.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不在转考申请时间内】,如何处理?
答:说明考生已经错过了(或早于)【湖北省教育试院】官网通知的申请时间范围,
建议下一半年再申请【转至外省】(或在规定时间范围再申请),如有疑议,考生可联系考办或省考籍科。
3.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没有可以转考的课程,无法办理转考业务】,如何处理?
答:说明考生【选择专业(准考证)】上没有可转出的课程,课程要求是至少有合格的理论课,考生若对自己可转出的课程有异议,可以咨询省考籍科027-86616739。
4. 其他问题待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