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
一、土石方工程(编码:0101)
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及回填。
(一)土方工程(编码:010101)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一般土方、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冻土开挖、挖淤泥(流砂)、管沟土方等项目。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桩基工程相关项目列项。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m2”计算。项目特征包括描述:土壤类别、弃土运距、取土运距。
(2)挖一般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项目特征描述: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弃土运距。
(3)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按体积“m3”计算。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项目特征描述: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弃土运距。
2.相关说明
(1)土方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
1)建筑物场地厚度≤±300m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厚度>±300m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一般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2)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2)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须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5.3.1系数计算。
(3)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并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
(4)项目特征中涉及到弃土运距或取土运距时,弃、取土运跑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5)项目特征中土壤的分类应按表5.3.2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5.3.3~表5.3.5规定计算。
例题解析
【2016年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在三类土中挖基坑不放坡的坑深可达( )。
A.1.2m
B.1.3m
C.1.5m
D.2.0m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石方工程。三类土的放坡起点是1.50m。
【2019真题】某建筑物砂土场地,设计开挖面积为20m×7m,自然地面标高为-0.2m,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0.3m,设计开挖底面标高为-1.2m。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应( )。
A.执行挖一般土方项目,工程量为140m3
B.执行挖一般土方项目,工程量为126m3
C.执行挖基坑土方项目,工程量为140m3
D.执行挖基坑土方项目,工程量为126m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方工程。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小于或等于7m,底长大于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小于或等于3倍底宽、底面积小于或等于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20×7×(1.2-0.2)=140m3。
【2016年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若开挖设计长为20m,宽为6m,深度为0.8m的土方工程,在清单中列项应为( )。
A.平整场地
B.挖沟槽
C.挖基坑
D.挖一般土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石方工程。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20>3×6;7>底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