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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厅鉴定中心启用新设备打印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湖南省厅鉴定中心启用新设备打印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湘人社鉴函〔2017〕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厅直管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关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我中心决定从2017年3月1日鉴定受理批次起,启用专用彩色打印机同步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上打印鉴定合格人员彩色照片、二维识别码和印章,不再手工粘贴照片和盖章。

  各机构应密切配合,在受理鉴定申报对象鉴定申请时,事先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将鉴定申报对象的身份信息导入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工作平台(或先导入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工作平台辅助工具,再上传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工作平台);对于少数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出国或因其他缘由不使用身份证照片信息而使用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信息作为职业资格证书照片信息的人员,应先通过人工录入、扫描、摄像头直接拍照等方式采集鉴定申报对象信息数据,再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考生信息录入栏目右上角图像处“<浏览>”按钮上传照片。采集的照片信息必须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00×270,大小20kb以内。

  各机构应高度重视鉴定申报对象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校对工作,反复、仔细核对鉴定申报对象的信息数据,并交鉴定申报对象校核、签字确认,确保采集的鉴定申报对象信息数据准确和一一对应,以免出现错误。2017年3月1日以后,我中心原则上将停止办理因信息数据差错造成的错证业务。同时,各机构如需提供证书寄送服务,按湘人社鉴函[2016]22号文件规定实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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