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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考试

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精神,为认真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相关事项

 广东省继续使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下称省网),考生应当按照考点指定时间完成报名费缴纳,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通知考生。

(一)网上报名

1.考生须于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心网站(https://www.nmec.org.cn/,下称国家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市选择报名考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通知单》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20日-3月5日,主要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错误应及时在国家网及省网中进行修改或完善,核验信息无误后,由报名点在国家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手写签名确认,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3.考生须于3月5日24时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或可拍照上传,但需保证清晰可辨认,不接受复印件上传),对不符合要求(例如:扫描件不清晰、缺项、上传错误等)的,将作审核不合格处理。完成材料提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考点审核结束提交考区后,考区不受理资料补充或修改

4.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

(二)缴费事宜

考生报名费于考点审核通过后在省网缴纳,缴费时间为3月18日-23日。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但资格审核未能通过者将在考区审核结束后原路退回缴纳费用,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通知考生。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报名条件

1.国家网及省网系统中,各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操作权限将于3月10日24时截止,请及时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信息核对及提交等有关工作。请各报名点按《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要求》(见附件1)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存档备查,不需上送。待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取得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交给考点。

2.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2014版)的相关规定(附件2)。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

(一)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5日

(二)现场审核安排:《惠州考点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进度安排》(附件3)。

(三)现场审核地址:

1.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考生的现场审核及资料整理工作。

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驻惠军队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以下简称市辖区考生)直接到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现场审核,地址: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市卫生健康局10楼医政医管科(西医类别)、中医药发展局(中医类别)。

四、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事宜

1.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并严格按照《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附件1)及《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4)有关规定办理。

2.以广东省内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或经广东省教育厅核验的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级别考试的人员,由各报名点填报《待核验人员信息表》(附件14)交考点办公室,由考点上报考区汇总报请省教育厅核验。

3.如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供社保凭证2022年准考证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向报名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经考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关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附件5)加盖公章,经审核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由考点办公室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

4.军队考生报名要求:军队考生须由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保障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保障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

五、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我市在儿科岗位工作,需要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可在国家网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儿科”加试,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6)。

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儿科”字样,限定在儿科专业岗位注册。

六、相关材料核验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并于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到考点办公室进行核验。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8),并于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9)到考点办公室。

七、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本单位考生有关报考事宜。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表格可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公众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http://wsj.huizhou.gov.cn)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2833085,中医药发展局2833093)。

附件:

附件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要求.doc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pdf

附件3.惠州考点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进度安排.doc

附件4.惠市卫函〔2022〕517号 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2023.xls

附件6.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附件7.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2023.docx

附件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23.docx

附件9.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23.docx

附件10.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2023.docx

附件11.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人员在岗声明2023.docx

附件12.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2023.docx

附件13.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14.待核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15.各报名点咨询电话.doc


惠州考点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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