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现就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报名及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通知辖区内考生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按照填报内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具体“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二)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三)如果个人密码遗忘,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下方通过“找回密码”进行处理。正确填写密码答案后,可重置密码。如遗忘注册时填写的密码答案,还可通过邮件找回密码。如忘记密码且忘记密码答案及邮箱无法打开时,需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向榆林市卫健委申请密码重置。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查找系统中提供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确认无误后予以选填。对系统中尚未收录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在线申报系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在第二页《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相关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的通知》的下端登录“申请入口”),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填写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扫描材料。
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时,考生须上传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申请信息提交后,主动联系榆林考点审核,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工作单位。
申请添加毕业学校时,考生须上传该校毕业证书扫描件(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申请信息提交后,联系该学校所在地的考区审核(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名所在地的考区审核)。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毕业学校。
(五)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资格审核
根据《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律法规,各考点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地方考生审核要求
对地方考生继续开展线上审核工作,考生应上传审核所需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
1.2023年新报考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2.2022年未通过考区、考点审核的考生按要求修改撤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3.2022年通过考区审核,但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重新上传报名前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其余报名材料全部锁定。
(二)现役军人考生审核要求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实行线下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由考区统一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74号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东门向南200米临街门面房。
1.请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审核所需材料、及与报名相一致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或军队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进行资格审核。
2.空军军医大学及附属医院现役军人考生审核事宜由学校及医院通知。
3.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
(三)审核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
2.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
(1)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由所读院校出具的包含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性质的证明。并在2023年8月4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3)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考生,提供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陕西省各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毕业证书丢失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由毕业院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提供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考生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其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考生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证明当年有效。
(1)考核证明应按要求由试用(实习)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先提交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2023年2月至7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请于2023年8月4日前补交。
(3)202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报名前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即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医疗机构许可证。地方考生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如有信息变更,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部队医院临聘考生,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四)审核流程
1.考点初审。榆林考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根据《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相关问题,请与各报名点联系。
榆阳:0912-3525071 横山:0912-7615177
神木:0912-8332080 府谷:0912-8734977
定边:0912-4218812 靖边:0912-4643031
佳县:0912-6722838 米脂:0912-6222367
吴堡:0912-6521217 绥德:0912-5626806
子洲:0912-7231837 清涧:0912-5222136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
2.考区复审(终审)。省人才外事中心对榆林考点所有报名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相应考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后,考区、考点将现场审核成绩通过考生的报名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颁发考生《医师资格证》。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进行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同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三、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0〕17号),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60元/人,由陕西考区统一收取。
(二)缴费方式。省级复审(终审)通过考生,考生报名窗口自动生成“缴费”标识;省级终审未通过考生,不显示“缴费”标识。审核通过考生可点击“缴费”进入易宝收银台,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网银支付、扫码支付、快捷支付。
(三)收费要求。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医学综合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及时缴费。考生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对于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对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实践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日-6月14日,考试地点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8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其它事项
(一)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政策。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审核确认时间短、任务重,为了顺利完成榆林考点的考试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确认工作,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质量的完成全市的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二)凡持假毕业证、假资格证、假执业证报考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三)考点、考区审核期间,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短信通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陕西)考生服务系统查看消息反馈,根据反馈内容及订正,请考生在收到短信后24小时之内及时更新或补充相关材料,超时系统自动锁定,因考生未能及时上传材料与操作失误,责任自负。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