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人员。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全省自2023年起,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截至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两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截至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均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两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
2.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3.上传照片: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单色底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头像占照片的2/3,露眉露耳,jpg/jpeg/png 格式,文件大小小于40KB)。
4.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个人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后不再修改,逾期未上传资料或上传资料不齐、有误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1.西安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5日。
2.陕西考区复核时间:2023年3月5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
3.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务必留意并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
(三)缴费。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依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0〕17号)收取考试费(收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1.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标准:260.00元/人。
2.医师资格综合考试缴费标准:执业医师280.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40.00元/人。
网上报名时收取考试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网”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标志为准,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与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明。
要求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
(二)毕业证书。
要求清晰上传所有与报名相一致的学历照片。
(三)“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所有使用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报名的考生均须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个人端,下载个人所有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清晰上传,以备审核查验时使用(高等学历验证报告有效期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区间内)。
(四)《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考生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下简称《考核证明》)需经过审核后方可上传。
1.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
2.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所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街道、乡镇、村卫生院(所)、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个体)的报名者,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交由所辖卫生健康部门(审批部门)复核无误后,在《考核证明》右上方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考生网上报名页面下载。
3.今年继续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人员进行详细备案。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认真审查报名人员资质,同时坚决杜绝考生未经试用,“挂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名现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如《考核证明》、学历等)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五)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均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参加考试并通过者,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3年6月3日-14日 |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或确有专长) | 2023年6月3日-11日 |
口腔类别 | 2023年6月3日-8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3年6月3日-4日 |
(二)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均为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 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各类别考试时间
时间 级别 | 8月18日(星期五)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
临床 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临床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
中医类别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
中医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
2.加试部分考试时间
8月19日(星期六) | ||
11:05-12:05 | 11:05-11:35 | |
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军事医学 |
(三)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陕西卫生人才网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陕西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sxwsrc.com.cn/。
西安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电话:029-89355681。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