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及各位考生:
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德考点实行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时间为2月1日-2月15日24时,承德考点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从2月20日开始。为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考生报名现场审核时间2月20日-3月1日(2月25日、26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图书馆(原承德卫生学校),乘6路、9路公交车到金龙建材城站。
为保障路途较远的县区考生完成审核,请考生严格按下表时间进行审核。
2月20日 丰宁县、双滦区 | 2月21日 围场县 |
2月22日 平泉县 | 2月23日 承德县 |
2月24日 滦平县、宽城县 | 2月27日 隆化县、营子区 |
2月28日 兴隆县、附属医院 | 3月1日 双桥区、高新区及市中心医院等驻市各医疗机构 |
二、网上报名:
(一)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
(二)考生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以原件拍照且清晰可见,放大之后必须清楚。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上传、修改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上传功能关闭,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链接:http://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0-10769.html)
(四)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三、网上上传材料与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均须原件):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2.有效身份证上传原件;现场审核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一致者出具相关证明;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
5.中专学历的考生,需上传及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6.《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一)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二)。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传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复印件,由县、区级审批的须加盖发证机构公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时,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8.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上传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9.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三)。
10.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四)。
11.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还需要上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医疗机构岗位公示证明。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附件五)。
12.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四、网上缴费
河北考区承德考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待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及要求会在承德市卫健委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23年6月3日-6月14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2023年8月18日-20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现场审核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上传材料必须内容完整,清晰可见。
(二)毕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出具相关合法证明。
(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含)前注册,可报考执业医师;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含)前注册,可报考执业医师。
(四)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执业证书不能体现首次注册时间的,需到注册部门从注册系统中打印制式的历史信息查询表并加盖注册部门公章(首次注册证明应含注册时间、地点)。
(五)试用期间不在同一单位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不足规定时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由原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分别开具,要求累计试用时间必须够(助理升执业的考核证明中专需够5年,大专够2年)。
(六)《试用期考核表》和《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核表》仅当年有效,试用期起止时间:本人实际参加工作时间--2023年2月。
(七)上传带教老师材料须看到执业地点、类别与考生一致,村所或村室可由上级医疗机构老师带教。
(八)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如有变化及新要求,将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314-2153123、0314-20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