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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考试

关于宣城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41号),现将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5日

2、市直医疗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卫健委窗口,联系电话:0563-2719285。市直现场审核点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3、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点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现场审核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卫健委自行决定,考生可与各县市区卫健委联系。

宣州区: 0563-3017263;广德市:0563-6021781;

宁国市: 0563-4037810;郎溪县:0563-7012763;

绩溪县: 0563-8152440;泾  县:0563-2383025;

旌德县:0563-8603955。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2.报名考生提交近一年试用期期间工资流水或缴纳社保证明。

现场审核时,请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按照顺序装订好。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考生报名服务。各地要做好医师资格考试通知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有序开展现场确认和审核,不得拖延、推诿。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及初审工作,并按要求到考点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如考生在报告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处理。

(二)严把报名条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九、十、十一条执行。特别是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考生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确认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同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四、其他相关工作

1、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前应自行上传完照片,照片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点有权要求考生自行重新上传。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2、各县市区卫健委汇总现场确认资料时导出审核通过名单按报考类别、报考顺序依次排好,在规定时间报送至宣城市卫健委。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安徽省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附件:

附件.zip

市直医疗机构时间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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