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传﹝2023﹞41号),现将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至3月5日,其他事宜按省《通知》执行。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设置芜湖市各级现场审核点
我市设市直和县(市)区现场审核点。
1、市直现场审核点
地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九华中路259号)4号楼2楼202室,联系电话:3909362
2、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点
无为市卫健委 地址:无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电话:6325484
湾沚区卫健委 地址:湾沚区公共卫生大楼十楼卫健委1013室医政医教股,电话:8825092
繁昌区卫健委 地址:繁阳镇红花山路99号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教股508室,电话:7862113
南陵县卫健委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南陵县卫健委大楼4楼医政医教科,电话:6838048
镜湖区卫健委 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 电话:0553-3885785
弋江区卫健委 地址:弋江区利民路34号政务服务中心(瑞丰商博城对面),电话:4821972
鸠江区卫健委 地址:鸠江区九华北路715号官陡街道办事处南楼402办公室,电话:5864849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地址: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原三山区政府)407办公室,电话:3918803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华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13楼1305室,电话:5847995
二、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1、市直现场审核点委托市医师协会负责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2月20日—3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月20日上午:芜湖昭美眼科医院、芜湖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芜湖和平医院、通用环球中铁芜湖医院、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2月20日下午:芜湖广济医院、芜湖邦尔骨科医院、芜湖杨家门医院、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2月21日上午:安医大附属芜湖海螺医院、芜湖新安中医医院、芜湖奇瑞新里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芜湖伊丽莎白妇产医院、芜湖宁静医院。
2月21日下午:芜湖达健医学检验实验室、芜湖琼海安宁疗护中心、芜湖知微病理诊断中心、芜湖皖江口腔医院、芜湖爱尔眼科医院。
2月22日上午:芜湖华康医院、芜湖迈新医学检验实验室、芜湖新东方骨科医院、芜湖市急救中心、芜湖滨江康复医院。
2月22日下午: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芜湖胤星医学检验实验室、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
2月23日上午: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芜湖市卫生监督所、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芜湖市手足外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2月23日下午:芜湖市地病站、芜湖市口腔医院、芜湖地区卫校附属口腔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中心血站。
3月6日—3月17日:审核各县(市)区审核点材料,为迎接考区复审做准备。
2、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点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现场审核工作。
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20日-3月5日,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卫健委自行决定,考生可与各县(市)区卫健委联系。
三、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确认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各审核点。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即报名系统中附表3)。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
现场审核时,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按照顺序装订好。上述材料除第2项外,其他均为一式一份。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分阶段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缴费时间以国家医考中心公布为准。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考区将对各考点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不定期、不打招呼的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全省,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2、严格报名条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九、十、十一条执行。特别是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考生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确认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严禁外地考生、不在本单位工作的考生挂靠。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同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提醒考生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省、市卫健委官网通知。
附件:
附件4: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附件5: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传[2023]41号).pdf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