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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考试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晋城考点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1号公告》规定,现将我市(晋城考点)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在晋城市医疗机构试用的临床类别(含乡村全科)、口腔类别和中医类别考生选择考点为晋城考点(代码:06)。全省公卫类别、军队考生选择考点为省直考点(代码:02)。

二、现场确认

(一)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试用医疗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在各县(市、区)卫体局和委属委管医疗机构设立现场报名点。现场确认由单位统一组织,严禁个人报名。请考生密切关注试用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现场报名点发布的相关通知,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新报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①考生花名表一份(清楚注明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②《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两张,其中的一张和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3);

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明、中专学历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专升本毕业证需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本科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和学生证件原件和所在院校研究生处出具花名表一份(表上需注明入学时间、专业、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2.上年度实践技能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①《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两张,其中的一张和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均在有效期内)、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原件请用燕尾夹装订。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如下: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类  别

时  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023年6月3日-14日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

2023年6月3日-11日

口腔类别

2023年6月3日-8日

公共卫生类别

2023年6月3日-4日

(二)医学综合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1.计算机化考试

2.加试部分(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

除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四、收费标准

(一)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临床、乡村助理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259元/人;中医类(包括中医、中西医、师承)237元/人;口腔类别考试279元/人。

(二)医学综合笔试收费标准: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3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68元/人。军队和加试考生,计算机化考试35元/人。

五、现场确认地点

各县(市、区)卫体局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考生现场确认材料,委属委管医疗机构受理本医院考生现场确认材料。现场确认主要是对网上报名考生的信息、照片(近期小2寸白底证件照)和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确认。

各县(市、区)报名点考生现场确认地址:

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晋城市城区太行路971号医政科407室)联系电话:0356-2060235

泽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晋城市泽州路2908号西医类别医政科、中医类别中医科)联系电话:0356-3098541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428室)  联系电话:0356-5227951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阳城县二中对面,新阳西街48号二楼)联系电话:0356—4239919

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陵川县状元路北端卫体局3楼310室)联系电话:0356-6202160

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沁水县梅杏北街59号二楼212房间)联系电话:0356-7027120

六、其他事项

(一)考点将继续加大查处违规挂靠考试行为的力度。对于违规挂靠考试的考生或机构,如经核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严厉处罚。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如《考核证明》、学历等)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

(三)在报考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考点将及时公告,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健康晋城官微公众号。

(四)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材料收取时间并发布通告。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各报名点要以通告和文件为依据耐心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五)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公告精神执行。


附件:

附件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汇总表.docx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附件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5: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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