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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哪些变动?

  2021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哪些变动?对于即将要备考2021年乡村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们应该都很关注,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2021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试内容,小编特别搜集整理了相关内容

  为紧密结合卫生法制建设,增强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的时效性,卫健委更新了对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卫生法规部分(2020年修订版)。修订后的卫生法规部分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卫生法规部分出题的依据。

  与2020年大纲对比,主要增加和改变了一些内容:①增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改为“疫苗管理法”。③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名称改为“医疗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④增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变化。

  教材中涉及到一些内容的更新,比如:涉及新冠病毒的,由之前的“我国共有法定传染病39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修改为“我国共有法定传染病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基本技能部分变动较多,比如:增加了“眼部检查”、“耳的检查”、“鼻的检查”、“胸部体表标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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