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籍和学籍关系分为七类考生。不同类别考生需提 交相应的身份与户籍信息等材料。以下所有规定证明材料必 须提供, 缺一不可。
第一类: 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2 | 户口簿主页、有考生信息页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
第二类: 持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2 | 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 cw9 开头)及有效期证明,或 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 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 |
第三类: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以上考生 (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2 | 学生证原件 |
3 |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
第四类: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 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2 | 户口簿及户口簿主页、有考生信息页 |
3 | 学生证原件 |
4 |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
第五类: 在上海市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考生
1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本市) 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
2 | 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第六类:在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考生和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年的港澳台考生
1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本市)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
2 | 学生证原件 |
3 |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
第七类: 上海市驻军或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1 | 军官证或士兵证 |
2 | 驻地为上海的团级以上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