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了解到2023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考区选择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学段类别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面试当天需自带所学专业教材。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科目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
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师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有关报名及其他问题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