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江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条件如下安排。
江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