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一、二均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较好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道德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教学内容、了解拟任教课程在拟任教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2.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目标,确定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能根据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科学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合理选择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七)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3.能够适当地运用板书,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运用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八)教学评价
1.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2.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四、测试方法、程序
(一)基本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专业概述、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程序
考生按照面试有关规定,以半天为一个时间单位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1.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大类,按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指定的教材,选取一本作为试讲教材, 考试当天自行准备并带入考点。
2.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3.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大类,由工作人员指定考生携带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4.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制作PPT,试讲时要有板书。
5.备课时间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7.考生进行10分钟讲课,要求有板书。
8.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9.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