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五)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配电箱的设置
1)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要食理。总配电箱(配电柜)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人。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确保三相负荷保持平衡。开关箱安装的位置应视现场情况和工况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
3)为保证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
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5)各级配电箱的箱体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体应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