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和增项考试不实行滚动,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方法:
(一)考全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9年度与2020年度为一个周期,2020年度与2021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二)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三)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一级建造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吉林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