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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护师和主管护师的级别与职责

  护理职称总体包括:护士准入资格、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为五个级别,是目前衡量一名护士资历的主要评判标准。五个级别分别是:

  1、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

  2、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

  3、中级职称:主管护师。

  4、初级职称:护师。

  5、初级职称:护士。

  【扩展】技术职称:根据业务技术水平的高低分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和护师。

  1、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高级技术职称。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组织主管护师、护师、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授,承担不同层次护理本科和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善于总结护理经验,能撰写护理论著和译文;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2、副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其职责及要求基本同主任护师。

  3、主管护师: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4、护师:相当于大专水平的护理人员。一般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5年以上经过培养提高达到上述水平者。在病房(科室)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参加病房临床护理工作,指导护士进行业务技术操作,能带领护士完成护理难度较大、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承担中专护理教学,带教护生实习,参加本科室的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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