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94号)精神,现将2023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4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4-2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2年12月15-30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并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时,须仔细核对考生在系统内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报名点应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3.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3-14日。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须提前告知考生缴费方式、时间和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二)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本人毕业证;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4.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报名点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3月30日-4月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六、疫情防控
各报名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好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报名期间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属和委直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科(处)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受理。
(二)各报名点须在《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的“审查意见”栏认真做好审查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导出数据并汇总成《海南省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签名盖章,于2023年1月6日前,随报名资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605房,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
(三)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0元。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