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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技能证书发放通知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发布《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醒相关单位加快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打印工作及时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

  为构建多元化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有序衔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精神,现就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43号)规定,停止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活动。

  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加快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打印工作及时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妥善处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

  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要求,考生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者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四、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培养培训计划,保证政策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指导上述机构尽快上报鉴定计划,摸清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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