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考试简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考试程序:
第一、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三、考试时间:
1,该考试每年进行两次,第一次在该年的5月中旬,第二次在11月中旬,补考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相同。
2,考试级别的时间及内容安排
三级、四级:
考试时间 8:30-10:00 10:30-12:30
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二级:
8:30-10:00 10:30-12:30 14:00-15:30
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综合考试
一级:
8:30-10:00 10:30-12:30 14:00-15:30
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综合考试
四、考试: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五、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证书,该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盖红色印章及各省的钢制印章方属有效。(注:该证书全国通用)
六、补考说明: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考试分成两个部分:第一、理论部分,第二、操作技能部分。两个部分均通过方视为通过,有一部分不及格或两部分都不及格均视为未通过考试,但一部分未通过者只需补考该不及格部分(注:一部分不及格只有一次只补考该不及格部分的机会,若补考还未通过二次补考时则需要两门课都补考),两门未通过者则需要补考两门(相当于重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