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22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战考网小编已经整理,考生可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考。
咸阳市2022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2.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3.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四)科研、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专项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9)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需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参与了相关行业课题调研;或者能够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