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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 和统战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

  为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根据苏职称办〔2022〕29 号要求,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复印件 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 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同时做好申报前 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各市(区)党委宣传部 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材料原件,并在签字 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和正常程序报送。

  3.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继续申报评审,申报材料须增加申报资格条件 相对应的新成果。

  4.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22 年起,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请市(区) 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严格审核把关考核认定工作,凡符合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条件(含破格申 报)的须按有关程序正常申报,不得申报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 定中级职称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申报人员学历层次不符合或无初级职称或 无论文或资格年限不足的,但业绩成果高于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的,且对单位建设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方可申报考核认定。 考核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5.根据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 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 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 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 年。

  6.相关表格请到泰州职称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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