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22年度教练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二)《无锡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11份(A3纸打印)(1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10份不需装订)。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四)单位公示证明。
(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书(合同)。
(七)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八)公修课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九)《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输送、成绩证明》(附件3)1份。
(十)运动员输送、比赛成绩的原始证明材料。
(十一)任现职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十二)近4-5年的年度考核表(应由单位人事部门从申报人员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十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申报报告,主管局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1份。
(十四)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4)。
(十五)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十六)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竞技体育教练员,“业绩情况表1”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业绩情况表2”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体能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3”、群众体育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