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2〕24号)、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专业
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27 个(附件)。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须与本人执 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 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其中,申报全科医学、 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全科、社区中医全科专业的,医师执 业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学;申报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原则上 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应为中西医结合,若已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技 术资格或省级以上“西学中”结业证书的也可申报评审。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2 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 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专业应与卫生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报考的应符合《关 于开展 2022 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的通知》 (苏卫人〔2022〕8号)有关规定。
申报评审“非社区”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60 分;申报评审社区 专业而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考核的,合格标准为 55 分。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的,可申报 2022 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2) 8 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今年延期考试人员可先网 上申报,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