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含正高)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应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凡涉及需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本人提供外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二)送审材料要求。各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下一级职称评委会应坚持评审标准和条件,切实履行把关职责,认真审核评审资料,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下载打印,一式三份)、《推荐直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详见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