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已知2022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单位申报材料:各设区市中评委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省级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其人事代理机构委托)和纸质版《申报评审高级工程人员花名册》。
评审对象申报材料:由职称申报系统生成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继续教育证明、工作业绩、近四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个人述职等材料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完成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清晰。申报人员主持或为主完成的工程、科研等项目需上传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材料文本过大,可通过适当裁剪,保留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核心业绩部分;申报人员参与完成的工程、科研等项目需至少上传项目封面页、主要工程(技术)参数页及含有本人姓名的佐证材料作为业绩附件,所有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为便于材料审核,请在业绩材料中涉及人员排名、排序等处,对本人姓名进行划线标注。
2.申报材料必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所有过期的申报材料一律按退回处理。申报期间,论文期刊类业绩已录用未见刊的,可先行上传文章(论著)接收函,待评审前将发表的文章(论著)补充提交至高评委办公室,仍可视作有效业绩。
3.为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从今年开始对评审业绩提交数量进行限制,其中主持参与工程项目业绩限制在15项以内,主持参与科研项目业绩、专利(著作权)业绩、获奖情况分别限制在5项以内,请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择优提交业绩材料。
4.各用人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