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安防工程专业申报人员对照《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 对严重高估自评分的材料予以退回。
(三)学历认证材料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的学历学位信息,需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根据浙人社[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近三年内有在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五)年度考核材料要求。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需逐年填写任现职以来或近3年考核结果。
(六)申报人员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和相关文件及表格等见附件。
(七)送审材料要严格按专业对口原则送交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