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单位应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岗位空缺等情况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不能简单填写“情况属实”之类;未写入核实意见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右上角注明受理号)。
3、申报人员整理评审纸质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