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和面试答辩要求(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评审继续教育和面试答辩要求
继续教育
提交近2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面试答辩
为更好、更客观地反映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将开展申报人员抽查面试,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试范围内,被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面试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