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评审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右上角注明受理号)。单位应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岗位空缺等情况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不能简单填写“情况属实”之类;未写入核实意见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申报人员整理评审纸质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不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材料目录贴于档案袋封面。
(二)申报系统材料
1、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一式一份。综合报告中业务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撰写要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以来,主要参与哪些技术及管理工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参加过哪些科研项目,承担什么角色,获得过何种奖励;在业务工作中解决过哪些实际问题,取得的效果如何等。
2、论文一式一份(网上申报文件命名格式:作者-篇名;论文正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
3、近2年参加的各类专业相关培训班、研修班、专业实践、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均可按每半天4学时计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4、项目情况附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网上申报时补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